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既然没有直接的上位法,我市为何要先行创设地方性法规?
01、关于我市为什么要先行创设生态条例的问题,陈俊荣认为: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二是修复东莞生态、助力东莞经济转型的必要手段;三是促使上位法在我市的具体化、本土化。
02、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有什么特点?可以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陈俊荣同时指出,生态条例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吸纳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设置九类情形需负行政法律责任;产业导向和产业引退制度凸显了本地特色。生态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东莞生态文明建设的展开和深入,助力东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有利于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门责任,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措施的落实。
03、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实施后,最有可能遇到阻力有哪些?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化解?
生态条例实施后,有可能遇到阻力有: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欠账多、难度大;二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突破力度仍需加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市环保局将从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着手化解阻力。

东莞市海恒试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一直以来研发生产恒温恒湿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快速温变试验箱、盐雾试验机,遵从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进行。